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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24岁女实习律师当街遇害是因为漂亮,你信吗?

烟语法 烟语法萌 2019-07-03


这几天,关于5月24日南昌某律所24岁女实习律师当街遇袭被害事件,一篇篇类似《美女律师当街被杀:因为你好看》之类的文章开始充斥着各个法律公众号和朋友圈,节奏感十足。




这些文章里,仅根据一张来源不明的聊天图片,就把凶案原因归结为“因为你长得好看,所以你该死。”、“男子杀人原因竟然是因为自己找不到老婆,因而报复社会,想找一个漂亮姑娘做一对’鬼夫妻’。”,真是让人大跌眼镜。


很难相信,这样一起严重刑事案件,警方尚未公布调查结果之前,各种扑风追影,以预测代替具体案件犯罪动机认定,进而将不特定女性人身案件作为发文目标和传播噱头的文章,就已经开始在网络上大行其道,散播扩散。


以上文章出炉的依据,根据的是下面这张聊天截图。这样图片真的具有可信性吗?




首先,看这张图片的口气,是来自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抓后给其做笔录的警察的角度发布的。根据法律规定,刑事案件司法机关的讯问笔录属于国家秘密,泄露的话是违法的,严重情节可以构成刑事责任。


对侦查阶段案情保密、对讯问笔录保密,这是每个刑事警察上岗前必须知道的纪律和责任。为了一时口快,爆料内情却让自己的饭碗处于危险的警察,你信吗?据此,这张图片的可信性有多少?而就是这样一张没有时间、谈话方的问答图片,成了一篇篇推及不特定社会成员安危文章的信息来源,被广泛扩散。



其次,根据网上爆出的现场视频看,当时遇害现场并不是只有被害女实习律师一人,而是并排行走的三名年轻女性。袭击者并无观察性的从后面赶上持刀袭击,只是针对走在中间的被害人。行凶中,受害者的女伴多次上前试图阻拦袭击者,并有伸手拉拽行为,貌似进行或语言交流,但袭击者心无旁骛。行凶后,袭击者扬长而去,并没有对遇害者的女性年轻同伴进行袭击。


可见,袭击者目标很是明确,目的就是致受害人一人死亡。如果真的如热传网文所讲的“不想活了”、“无差别杀人”、“寻找鬼夫妻”,为何没有加害其他靓装女性,案发后没有逃离现场?逻辑上根本讲不通。




最后,就在所谓的“因为长得漂亮而遇害”、“寻找鬼夫妻”等网文热传之时,有一篇网文《南昌红谷滩血案,涉案律师事务所不要再躲了》开始在小范围内传出,并对热传网文的观点进行了质疑,提出了不一样的案情介绍。



文章作者根据爆料人在知乎上的发言截图,提出,这个案件根本不是什么无差别杀人,而是一场有预谋、熟人之间的仇杀。文中截图以认识受害者的身份,还讲出了袭击者刀的来源、袭击原因及事件发生后各方的利益纠缠。法萌君认为,这篇文章的逻辑性、可信性远远高于那些低级煽动民众恐慌心理的“鬼夫妻”文章。




案件发生后,警方在5月24日发布通告,提及袭击者万某弟事发后并未袭击他人也没有逃离现场,而是被接报警后赶到现场的处警民警当场控制。至于袭击者的动机,警方通报以“正在对犯罪嫌疑人万某弟作案动机进行侦查”进行表述。




当地南昌律师协会也发文通报,也用“凶手现已被公安机关抓获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。”表述,但是,并未指出涉事律所的名字,犯罪嫌疑人与律师、律所的关系。最奇葩的是,直到如今,涉事的律师连份维权声讨或是表示哀悼的声明都没有发,不得不引人遐想。



此种刑事案件,天然具有吸人眼球的新闻爆点,带有煽动性的网文借助每个人的代入感的恐惧心理,很容易达到让人随手转发的传播目的。但是,在警方或案件涉事方均为表态的情况下,依据一个无名无姓、查无根据的聊天记录,就进行案件定性,危及民众,绝对是不负责任的。


如果是真的如某些人揣测是别有用心者,先声夺人,借媒体舆论掩盖案件真相扰乱视听,那更是利欲熏心,应受谴责。


最近,媒体上舆情反转的事件已经屡见不鲜,一再提醒我们,网络时代,鱼龙混杂,看文章,发篇评论,都要有自己的判断,不要人云亦云。究竟是无差别杀人,还是蓄意报复杀人,早晚会有真相大白的那天。毕竟,这种刑事案件,必有移交公诉、接受审判的那天,不过是时间早晚问题。


作为媒体人,没有达到内心确认的程度前,带节奏的进行事实认定并推及民众,是不负责任的。我们不妨在等几日,到那时,看看谁会被打脸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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